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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专属名称使用辨析(上)|党章、准则、条例

来源:秘书工作 发布时间:2025-04-27 浏览量:15 分享到:

党内法规的名称反映党内法规的基本内容、适用范围、效力等级,对于党内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5条规定,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制定党内法规,应当正确规范使用相应专属名称。今天,一起来了解党章、准则、条例的有关知识。

 

【党章】

“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

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党章对党内各种关系、党的组织形式、党内生活的规则和党的一切活动作出全面的原则性规定,解决的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等根本问题,是党的政治主张和组织规范的最集中体现,在党内具有独一无二的崇高地位。

党章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统领地位,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一切党内法规的源头,其他党内法规都是党章的延伸或者具体化,从属于党章。党章是制定其他一切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其他党内法规都是在党章基础之上立柱架梁、添砖加瓦。党章代表党的最高意志,在党内法规体系中位阶最高,具有最高效力和最高权威,各方面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都要同党章对标对表,任何党内法规都不得同党章相抵触。

党的二十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实现党的根本大法又一次与时俱进。党的二十大党章采用“总纲+条文”的体例,其中,总纲部分共32个自然段,对党的性质、领导地位、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指导思想和根本宗旨,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路线、工作路线和根本组织原则,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党在现阶段的目标任务和重大方针政策等作了明确规定,集中体现了全党的政治主张,集中反映了全党的整体意志,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政治纲领。

条文部分共11章55条,依次专章规定了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以及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和共青团的关系、党徽党旗,为规范党内关系、开展党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准 则】

“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等作出基本规定。”

准则是对党章的重要补充,集中体现党章的精神。较之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党内法规名称可以广泛适用于党的各方面工作,“准则”这个名称属于专名专用,专指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等作出基本规定的规章制度,不太适合用于规范除此之外的其他事项。

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准则是效力仅次于党章的重要党内法规,属于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从规范事项看,准则旨在筑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的政治能力这个党的建设“基点”;从规范方式看,准则重点解决的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建章立制的“基准”问题;从规范地位看,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梁”的地位,是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骨架。

“准则草案一般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批准。”

现行准则有3部:一是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2015年10月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三是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其中,两部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属于综合性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属于专门性准则。

 

【条 例】

“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

条例属于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章精神和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开展相关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提供基本遵循。较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低位阶党内法规,条例的规范对象通常是党内生活中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比较重大的问题,聚焦解决体制机制、职权职责、义务权利设定等基本问题,侧重为开展党的工作活动提供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中央党内法规才能使用条例名称,部委、地方和军队党内法规均不能使用条例这一名称。

条例是党内法规体系的“柱”,在整个党内法规体系的坐标中,居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条例上承党章,贯彻党章精神,落实党章要求,细化党章规定;下启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发挥龙头牵引作用。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往往是一部条例统率一系列配套性的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形成“党内法规规范群”。

“条例草案一般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截至2024年9月,党中央已经制定出台了49部条例,涵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在党的组织法规方面,已有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纪委工作条例、组织工作条例等。在党的领导法规方面,已有宣传工作条例、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农村工作条例等。在党的自身建设法规方面,已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在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方面,已有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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